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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4-20 18:59:42
我打红警时,
十分入迷,
便不知时间了。

记地有一会,
我在打红警,
打了一小时。

我爱电脑,
我想当兵,
我更想当一名电脑专家。

爸爸不让我打电脑,
我就要玩。

我爱电脑!!!!!!!!!!!!!


2007-03-05 19:48:26

游子吟(孟郊)
孟郊

慈母手中线,游子身上衣。
临行密密缝,意恐迟迟归。
谁言寸草心,报得三春晖。

注解:
1、寸草:比喻非常微小。
2、三春晖:三春,指春天的孟春、仲春、季春;晖,阳光;形容母爱如春天和煦的
阳光。

韵译:
慈祥的母亲手里把着针线。
为将远游的孩子赶制新衣。
临行她忙着缝得严严实实,
是耽心孩子此去难得回归。
谁能说象小草的那点孝心,
可报答春晖般的慈母恩惠?

写作背景及评析:
孟郊 (751~814)字东野,湖州武康(今浙江德清)人。早年屡试不第,漫游南北,流寓苏州。
一生窘困潦倒,直到五十岁时才得到了一个溧阳县尉的卑微之职。诗人自然不把这样的小官放在心上,仍然放情於山水吟咏,公务则有所废弛,县令就只给他半俸。本篇题下作者自注:“迎母溧上作”,当是他居官溧阳时的作品。诗中亲切而真淳地吟颂了一种普通而伟大的人性美——母爱,因而引起了无数读者的共鸣,千百年来一直脍炙人口。

深挚的母爱,无时无刻不在沐浴着儿女们。然而对于孟郊这位常年颠沛流离、居无定所的游子来说,最值得回忆的,莫过于母子分离的痛苦时刻了。此诗描写的就是这种时候,慈母缝衣的普通场景,而表现的,却是诗人深沉的内心情感。开头两句“慈母手中线,游子身上衣”,实际上是两个词组,而不是两个句子,这样写就从人到物,突出了两件最普通的东西,写出了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之情。紧接两句写出人的动作和意态,把笔墨集中在慈母上。行前的此时此刻,老母一针一线,针针线线都是这样的细密,是怕儿子迟迟难归,故而要把衣衫缝制得更为结实一点儿罢。其实,老人的内心何尝不是切盼儿子早些平安归来呢!慈母的一片深笃之情,正是在日常生活中最细微的地方流露出来。朴素自然,亲切感人。这里既没有言语,也没有眼泪,然而一片爱的纯情从这普通常见的场景中充溢而出,拨动了每一个读者的心弦,催人泪下,唤起普天下儿女们亲切的联想和深挚的忆念。

最后两句,以当事者的直觉,翻出进一层的深意:“谁言寸草心,报得三春晖。”“谁言”有些刊本作
2007-02-24 20:45:41
有一天夜晚,城镇里发生了暴乱,王爷府里也发生了暴乱,原来是农奴们开始了暴动,猎人曾老大也参加了暴动,他还是攻打王爷府这支队伍的首领。迷人、美丽和三条小狼狗在王爷府里先看到了猎人曾老大,曾老大只顾带人和王府里的人厮杀,过了好久,才发现了迷人、美丽和他们的孩子。后来,王爷府里起了大火,曾老大趁机把拴他们的铁链子解开,让他们赶快离开。不幸的是,猎人曾老大死了。  城镇里的大火烧了两天,大火灭了以后,迷人和美丽又到王爷府里寻找曾老大,他们在街道两旁和房子的废墟里发现了很多死人,他们就是暴动时被打死的农奴,其中也有被农奴打死的王爷和一些贵族。
  猎狼迷人、猎狗美丽和他们的孩子们离开了充满罪恶的城镇,回到了森林里。猎人曾老大的灵魂像一颗星星一样出现在夜空,他们感觉,猎人还在身边,就像从前一样。
  森林里又有了新的狼群,牧人们经常和他们相遇,可是人们并不害怕,因为这些狼从来没有伤害过家畜和牧人,好像他们曾经相识一样。其实人们不知道,他们有时碰到的是狼,有时碰到的是猎狗,有时碰到的是狼狗,他们都是猎狼迷人、猎狗美丽和他们的后代,他们是森林里一群自由的狩猎者,更是这一片森林的守护者。


2007-02-24 20:44:35
  这一次拦路抢劫不成,巴登和巴得互相埋怨暂且不提。可是也不能老是挨饿呀。最后,他们只有一招了,那就是到森林边上的城镇去偷窃家畜,那些羊、猪、鸡可都没有还手之力,几个牧羊人也对付不了一群狼。现在,预言家老狼高夫也死了,对他们荒唐而且危险的举动再也没有人提醒了。刚开始,他们还真得了手,每天都有收获,有时还袭击路人。他们成了名副其实的窃贼和强盗,欺软怕硬的流氓,还自以为得意。  实际上,他们的灾难就要降临了。因为这些家畜和羊群不可能属于穷人的,他们是属于城镇里的王爷和贵族们的。王爷和贵族们听到这个消息后,都暴跳如雷,因为从来都是他们抢别人的东西,还没有听说过别人抢他们的东西,这让他们很没面子。王爷命令一下,马上就组成了一支由士兵、猎人、农奴组成的军队,开始了对狼群的围剿。狼群里的狼死的死,伤的伤,逃的逃,很快就被削灭得干干净净。狼首领巴登和巴得被追到了深山老林里,他们还想逃到蒙古大草原去,可是谁能逃出王爷的天罗地网呢?最后,巴登和巴得变成了王爷家里的狼皮褥子。
  这还不算,王爷围剿狼的军队对其他动物也格杀勿论,见着什么打什么,把一个风景优美、生机勃勃的大森林变成了屠宰场。最后还把猎人曾老大和他的猎狗、家畜当成战利品,带回了王爷府。
  猎人曾老大被当做农奴罚做苦役,猎狗美丽和猎狼迷人以及他们的孩子被当成了宝贝,因为他们威猛高大,体格健壮,身材优美,正好可以显示王府的威严和地位。王爷尤其喜欢猎狼迷人,因为迷人刚一进王府就受到王爷的猎狗的围攻,可他一人就打败了王爷家所有的猎狗,就是最尊贵的三条进口德国牧羊犬,也败在了迷人的脚下。王爷并不知道迷人是一头狼,对迷人好比对自己的儿子一样,吃的是鸡鸭鱼肉,坐的是汽车摩托,睡的是洋房大床。王爷出来进去都要领着迷人。进了王爷府,迷人和美丽离开了猎人曾老大。这样的日子迷人并不感到快乐,因为他是一个狩猎者,森林里的新鲜空气才适合他,让他在战场上去厮杀才符合他的本性,而且他的心里一直惦记着猎人曾老大。
  有的贵族们问王爷,为什么这样喜欢下贱的农奴曾老大的下贱的猎狗呢。王爷对他们说:“迷人是一条真正的猎狗,会咬人的狗是从来不叫的,这条狗就像我一样,从不乱喊乱叫,可一出手,就会要你的命,其实他们才算是狗中的贵族呢,所以我喜欢他们。哈哈哈。”


2007-02-24 20:42:29
再说狼群。苍狼巴登和豺狼巴得兄弟俩当上首领后,不久就露出了他们的本性,骄奢淫逸,狼狈为奸,得过且过,无所作为。巴得只知和三妻四妾鬼混,巴登只知大吃大喝,蒙头大睡。整个狼群再不像以前那样可以三天不吃不喝,耐心寻找捕猎的机会,展开长途追击。对于他们拥有的这片森林,只知道索取;对于森林里的动物,嗜杀成性,不管是不是狩猎时间,野鹿、野羊、野兔,一见就杀。于是,大量的食草野生动物开始迁徙到别的地方,这片森林里的食物越来越匮乏了。  天气很快变冷了,大雪快要封山了。猎人曾老大和美丽、迷人又出来打猎,他们今天要到山崖边去找岩羊。岩羊平时生活在高岩上,四个蹄子可以立在非常小的石缝里,一般野兽抓不住他们。
  可是猎狗美丽和猎狼迷人有办法对付他们。首先由灵巧的猎狗美丽冲上岩石,然后一点一点往上攀登,直到有一只岩羊恐慌地从岩石上跑下来,猎狼迷人便在后面紧追,岩羊一直朝前跑,最后终于撞进猎人曾老大设下的大网里,不能动弹了。曾老大看到这是一只小岩羊,就对跑过来的美丽和迷人说,“咱们把它养大吧。”美丽和迷人点一点头,都同意了。猎人于是把岩羊乱蹬的腿绑好,把它扛在肩上,一起下了山崖,向积雪峪走去。
  刚过峪口,上了一个小山坡,猎人曾老大看到猎狗美丽和猎狼迷人突然停住了脚步,两眼直盯着前面的灌木林,猎人曾老大知道这里一定有野兽。他马上放下岩羊,举起了枪。
  不出所料,只见十几只狼迎面钻出灌木林,前面两只一只秃头龅牙、大腹便便,一只尖嘴猴腮、面目可憎,而且瞎了一只眼,原来他们就是狼群首领巴登巴得兄弟。
  狼群一看是迷人,都不敢往前走了。迷人看到是这两个坏蛋,真想冲上去把他们撕成碎片,可是想到美丽和猎人曾老大可能有危险,就一动不动地问道,“你们要干什么?”
  巴登嬉皮笑脸地说,“没想到你还活着,而且竟然做了人的走狗,这也难怪,世道变了嘛。没别的,留下猎物,我放你们过去。嘻嘻。”
  迷人义正辞严地说,“你们自己不会去捕猎吗?你们的牙齿和利爪难道只是为了好看吗?”
  猎人曾老大知道这群狼也是这里的狩猎者,平常井水不犯河水,他们一定是为了这只岩羊而来,就对迷人说道,“快走,我们把岩羊给他们就是了。”迷人看到狼群里的狼饥肠辘辘,又听到猎人的招呼,也就开始后退,准备把猎物让给他们。
  谁知不识时务的狼首领豺狼巴得
2007-02-24 20:40:39
  碰巧的是,猎人曾老大带着猎狗美丽经过了这里。首先是美丽发现了情况,朝这里跑了过来,曾老大随后也双手紧握猎枪警惕地走了过来。他知道,这里可是常有猛兽出没。转过一块巨石,又穿过一片矮树,他们发现了这头受伤的狼。  迷人隐约中听到猎狗的吼叫,想站起来逃走,可是一动也动不了。猎人曾老大对猎狗说,他受的伤可不轻,要是不管他,一定会死掉。说完,曾老大用一根带子绑住狼的嘴,把狼扛在肩上,把他带回了小木屋。
  他们顾不上别的事情,赶紧把狼放在木板上,又用绳子把狼绑住。这头年轻的狼心里想,猎人一定会杀了我。可是猎人拿来了一根针,穿上线,轻轻地把狼的伤口缝了起来,接着,又拿来草药,给狼敷在肚子上,并把一块木板绑在狼腿上,也敷上一些草药。狼又昏睡了过去。
  第二天,名叫“迷人”的狼苏醒过来了,他想站起来,可是还是动不了。
  猎人仍旧每天出去打猎,走的时候,用绳子把狼拴住,把食物留给他。别的猎狗也都没有欺负他,而且还时常照顾他,他觉得这里真是和狼群里不一样,他还真有一点不习惯。
  就这样又过了三四十天,狼的身体才完全恢复了。猎人曾老大把拴狼的绳子解开,对狼说,“你的身体完全好了,想去哪里就去吧。”狼很高兴,朝着山下的峡谷跑去。可是,在山谷里游荡了一天,迷人也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。他想起来了,“狼群已经抛弃了我,我不能回去了,而且我也应该报答完猎人的救命之恩再走,何况那些猎狗朋友也没有一个想让我走的。”于是,迷人又回来了。猎人很高兴,猎狗们也没有因为他是狼而嫌弃他,都把他当成了新伙伴。尤其是猎狗美丽,在迷人昏睡的时候,她每天都把自己的食物分给迷人,照顾他,看到迷人又回来了,她高兴得唱起了歌、跳起了舞。
  从此,猎人曾老大出去打猎的时候,就会带着美丽和迷人。美丽聪明善良,迷人勇敢智慧,他们俩成了猎人的左膀右臂,他们生活得快乐而充实。
  有一天,猎人曾老大又带着美丽和迷人去打猎。这一天,收获真不少,有野鸡、野兔,还打了一只野獾。正当他们兴高采烈地往回赶的时候,碰上了带着小野猪的一对大野猪,他们怕自己的孩子受伤害,首先就发疯似的发起了进攻。
  美丽和迷人朝野猪冲过去,猎人连忙举起枪,发出“嗵”的一声枪响。但是,由于野猪每天在松树上蹭痒痒,浑身上下裹满了松油,再加上皮糙肉厚,根本就不在乎这一枪,猎人曾老大也知道这
2007-02-24 20:38:54
就在翠屏峰北面的山上,有一块稍微平坦的地方,谁都不会知道,在这里也有一群“捕猎者”,他们就是居住在这里的一群狼。他们这几天正在这里聚会,不是讨论一次围猎,而是要决定谁将是新的首领。方法很简单,看谁更强壮,看谁更狠。  狼群中有一只年轻的公狼,他身体强健高大,毛色是棕黑色的,脖子上挺立的鬃毛是黄色的,远远望去,就像一头勇猛的雄狮。他还长着一对水汪汪的迷人的大眼睛,我们就叫他“迷人”吧。迷人凭着他的勇敢和智慧,已经打败了很多竞争者,鲜血已经染红了他的额头和鬃毛,狼群早以前就得到过他的恩惠和照顾,大家已经准备把他选为新的首领。就在这时,狼群里又上来两位“角斗士”,他们是一对同父异母兄弟,原来居住在白登山峡谷,那里土地贫瘠,食物稀少,听说这里土地广阔食物丰富,就投奔了来。迷人不仅教他们认路,教他们打猎,而且还经常把自己捕获的猎物分给他们。
  这两兄弟中,哥哥是苍狼巴登,弟弟是豺狼巴得,他们长得秃头驼背、塌耳凹腰、尖嘴猴腮、形容委琐,而且阴险狡诈,一肚子坏水儿。看到他们的竞争对手迷人已经角斗了两天,而且没吃一点食物,不如以前精力充沛了,他们才走了出来,也想碰一碰运气。
  首先是性急的弟弟豺狼巴得冲了出来。不一会儿,巴得就招架不住了,往悬崖上面跑,迷人紧追不放,很快巴得就被迷人逼到了悬崖边。狡诈的哥哥苍狼巴登一看弟弟吃了亏,就上去帮忙,他乘迷人不注意,从后面一口咬住了迷人的后腿,乘着迷人回头,弟弟巴得一下子把迷人的腹部撕开了一个大口子,哥哥巴登也一口咬住了迷人的小腿。迷人在疼痛中挥起一掌,一下子击在巴得的左眼上,趁着巴得嚎叫,把巴得压在了身下。迷人这时完全可以一口咬断巴得的喉管,或者把巴得打下山崖,可是他犹豫了。就在这时,阴险的哥哥巴登从后面一头撞向迷人,迷人大叫一声,从悬崖上摔了下去。
  狼群里的智者、预言家老狼高夫向他们喊道,“这不公平!”
  巴登对着狼群说:“迷人已经摔死了,我们是最强的。”巴得也捂着眼睛站了起来,“谁敢和我们决斗?”“你们谁有迷人厉害?”“这就叫胜者为王,败者为寇。”狼群里也不乏见风使舵、首鼠两端、阿谀奉承之徒,早跑到巴登、巴得面前伏首称臣,恭贺新首领了。就这样,卑鄙狡诈的小人苍狼巴登和豺狼巴得哥儿俩就成了狼群的首领。
  狼群里的智者、预言家老狼高夫对他们大声训导:“忘恩负义的小人,你们就不
2007-02-24 20:37:10
很多年以前,在风景秀丽群山环绕的北岳恒山之上,住着一位孤独的猎人。这里,到处都是茫茫的原始森林和悬崖峭壁,还有叫不出名字的野树野花野果,当然也少不了鸟禽、麋鹿、野鸡、野兔,更少不了熊、狼、虎、豹这些猛兽。  猎人名叫曾老大,虽然住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,可他世代以打猎为生,习惯了这种没有苛捐杂税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生活,而且,他还有一群猎狗为伴,又养了一群鸡,养了一群鸭,养了几只山羊,生活得逍遥自在。
  猎人曾老大的猎狗群中有一条猎狗,名叫美丽。她长着一身柔软的金黄色的长毛,像一条金色的毯子披在身上。她的耳朵特别长,非常机敏,而且非常勇敢。
  这一天早上,曾老大带着最喜欢的这条名叫美丽的猎狗去打猎,走的时候,他告诉其他的猎狗好好看家。
  不一会儿,他们离开了木房子,下了红石崖,又攀上了翠屏峰。只见这一带是天上白云缭绕,峰下薄雾沉沉,松柏高低错落,泉石叮咚作响。许多野鸡和鸟儿或在林间觅食,或在山涧边梳理羽毛;松鼠在林上林下乱蹿。
  曾老大早知这里有猎物,枪管里填满了火药后,一声枪响,野鸡们哗啦啦四散逃走,猎狗美丽“呼”的一声蹿了出去。曾老大掏出旱烟袋,一锅烟没抽完,猎狗美丽嘴里已经叼着两只山野鸡回来了。
  曾老大用手摸了摸猎狗美丽的头和脖子,把山野鸡拴在枪杆上,对猎狗美丽说,“走吧。”
  他们跨过虎跳涧,绕道去天都峰后面,那里有前几天下的套子,现在去看一看套住啥猎物了。走了大约有一个时辰,他们到了,在这里,又收获了一只野兔。


2007-02-24 10:51:51
  我的老朋友贝力被卖后,我又去看了另外一位好朋友,那就是奶奶家的一只山羊,山羊喜欢干燥、性急、爱活动、好斗角,但又生性怯懦,怕雨淋,也怕烈日晒和冷风吹,喜欢吃禾本科牧草或树木枝叶,饲料和饮水都喜清洁,拒食粪便沾污的食料和不洁的水。  
  由于山羊性情温顺,不咬人、所以我很喜欢他,今年春节这只山羊可立大功了,一肚生下四个宝宝,其中两只还带的铃当呢,个个玩皮可爱,总是在妈妈的身边蹦来奔去的,时而上房,时而互相追逐,时而抢着吃妈妈的奶,看着这四个"小鬼",我情不自禁的想过去抱他一下,和他玩一玩,当我刚准备上前,他们就跑了,好象能提前发现的的动机,第一招被发现我就想第二招,我让爸爸把大羊拉出去放一会,留下小羊宝宝,我再找机会抓,可万万没有想到,大羊一走,宝宝更加的疯狂了,四处乱穿,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,我失败了,没有抓住小羊,我正气愤中,大羊回来了,小宝宝争先恐后围上来抢奶吃,机会来了,我一个箭步冲上前抓了一只小羊,我大声的喊"我抓住了,抓住了"在我欣喜中小羊拼命的挣扎把我来了个跟头跑了,
  儿子吃饭了,爸爸在喊我,我不服气中回去吃饭。但我很高兴,我知道了山羊的可爱.


2007-02-24 00:37:57
他们离开了木房子,下了红石崖,又攀上了翠屏峰。只见这一带是天上白云缭绕,峰下薄雾沉沉,松柏高低错落,泉石叮咚作响。许多野鸡和鸟儿或在林间觅食,或在山涧边梳理羽毛;松鼠在林上林下乱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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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fg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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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后来呢?期待中......
  • 两两
  • 尊敬师长是美德。你是个好孩子!
  • 两两
  • 逻辑清晰,有层次,很不错哟!
  • 两两
  • 嗯,经过修改后,有很大的进步哟!加油
  • 两两
  • 可真是一个忙碌的早上!对你而言,你最
  • 哈哈
  • 在短短的几个字里你知道火花是磨擦出来
  • 两两
  • 你的圣诞节是怎么过的呢?有什么开心的
  • 两两
  • 文章就是要贴近生活,写出真情实感,你
  • 两两
  • 写得挺不错,继续努力,有时间叫你爸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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